经批准,受****委托,于2024年10月9日13:30在南****服务中心五楼公开拍卖以租赁方式入市的**县神门乡沙坝村三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一)位置及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租赁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增加幅度 | 保证金(万元) |
神门乡沙坝村一社 | 511****29201JA00001 511****29201JA00002 | 3538.12 | 采矿用地 | 10年 | 58.73 | 5万元/次 | 12 |
神门乡沙坝村六社 | 511****29201JA00003 |
备注:511****29201JA00001号地块1314.70平方米、511****29201JA00002号地块1129.26平方米、511****29201JA00003号地块1094.16平方米。
二、展示及报名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并在标的物所在地对外展示;
(二)****银行进账单和取得矿权开采许可的企业的有效证件,于2024年10月9日13:00前到南****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三、竞买保证金账户: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2:00,汇款时请注明“XX资产竞买保证金”字样。
2、****银行账户
户 名:南****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1:****银行**县支行
账 号:2318.****.240
开户银行2:****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5105.****.0018
开户银行3:****银行**县支行
账 号:2035.****.211
四、其他事项
(一)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凭《成交确认书》与业主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二)上述宗地租金为10年总租金,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本次竞租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该宗地的开发利用须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五)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地全面履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遵循《**县神门乡沙坝村三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方案》规定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咨询电话:受理股电话:0827-****700 181****3503
http://www.****.com
南****服务中心 **市****公司
2024年9月14日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