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土石**处于预采购阶段,由于项目紧急,便于加快中标后现场进点施工,因此需在项目中标前对该项目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土石方专业分包进行磋商采购。
2.施工地点:**市**区皇城坳站,皇城坳站为企沙支线的中间站,站中心里程位于企沙支线 K10+110处。
3.采购范围:挖土方(弃方)、增运土方(运距>1公里的部分)、挖运(运距≤1公里)、清除表土等项目。详见竞标报价。(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暂定工程量,最终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审定为准,据实结算。)
4.采购限价:含税价为****287.06元。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2024年9月26日开工,2024年10月15日竣工。具体工期按该工程项目采购人投标中标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6.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7.项目情况:因该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正处于预采购阶段,现对下分包采取预采购方式,如采购人在该工程项目投标时未中标,此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土石方专业分包采购结果无效,相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如采购人确定中标后,此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土石方专业分包采购结果按相关程序执行。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2021年9月~2024年9月内完成土石方施工业绩。
3.供应商必须具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相应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机械及持证上岗操作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供应商承诺接受,因该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正处于预采购阶段,现对下分包采取预采购方式,如采购人在该工程项目投标时未中标,此皇城坳货场改造工程--土石方专业分包磋商结果作废,供应商不得以此向采购人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6.项目弃土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提供弃土点相关合法证明材料,由于违规弃土导致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弃土运距据实进行结算。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17点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购买采购文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购买采购文件,并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纳税人性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7)提供2021年9月~2024年9月承担过的土石方施工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以下三项证明资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完工的相关证明,③工程量清单汇总表等具体反映施工相关内容的证明资料)】;(8)****专业分包磋商报名表;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中第(1)项、第(8)项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3.获取地点:****(**市**区**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4.获取事宜联系人:陈铭霞,0771-****753
5.采购文件费:450元,售后不退。
2024年9月23日9:30前将响应文件当面递交送达****开标厅(**市**区**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需逐页盖章。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或磋商过程有质疑、投诉的,须在该环节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投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市**区**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质疑、投诉电话:0771-****753
附件:1.****专业分包磋商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网(www.****.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明秀西路100-3号综合楼206室
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0771-****458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温萌,联系电话:0771-****753
联系地址:**市**区**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