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琯溪支行安防工程招标公告.doc
福****公司、****公司、**市卫联****公司、**腾****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银行琯溪支行安防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小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资金约22万元,预算审核总价:213981.8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银行琯溪支行安防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为小型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总价为:213981.82元;发包价为:192583.6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最新的《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根据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根据闽建筑函〔2022〕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省份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条例规定执行。(2****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格式自拟。(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公司****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交证明为准,所提供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必须是在合法公开的网站可以查询),否则当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须提供股东及监事证明资料(在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第一时间对各投标人的股东及监事资料进行比对,如各投标人的股东或监事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存在隶属关系,做无效投标处理)。(7)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1、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比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3、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较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书面投标,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9月14日到2024年9月18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8 时 00分(**时间,下同),到****(地址:**省平**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凭投标邀请书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材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帐形式存入业主指定帐户。
(账户:****,开户行:****,账号:908********100****7915)。
6.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个日历天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8日15时30分00秒;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9月18日17时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平**小溪镇北环路86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8262,传真:/
联系人: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平**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634,传真:/
联系人:小曾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59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