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能力,提高执法的准确性、专业性和有效性,通过引入专业力量提供生态环境工作平台管理和环境监管执法技术服务,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提高日常执法监管效能。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辅助执法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15万元(上限价)。
四、项目内容
服务单位根据****的要求,提供生态环境工作平台管理技术服务,具体包括:
1、检查、收集和处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有效传输率和数据异常情况,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检查、收集、核实和处理**省污染源全过程物联网自动监控平台数据异常和超标工单;
3、维护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
4、辅助录入**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平台中行政执法记录信息;
5、录入、维护环境应急业务监管系统平台信息,核实企业整改进度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6、记录执法股执法工作内容,填写执法股执法台账;
7、辅助完成扫黑除恶宣传、打击走私宣传、禁毒宣传日常工作,上报工作记录等内容;
8、辅助检查、核实国家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系统管理端上企业执行报告上报情况;
9、辅助检查、核实生态厅绿色发展服务平台上企业信息披露完成情况;
10、检查**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内企业数据填报情况;
11、维护、完善**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监管对象数据库信息;
12、协助完成广****超市采购事项;
13、协助完成环保税资料复核工作并完成**省环境保护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
14、协助整理、归档非涉密文件资料。
15、其他。
五、服务年限
自服务之日起满一年。
六、相关要求
服务单位须具备环保咨询服务、环保技术服务、环保技术咨询等有关经营资质。须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积极配合我局完成项目内容中相关服务工作。完成服务后将由我局开展业绩考核,考核范围为对服务期间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将不予支付项目尾款,考核结果为合格支付项目尾款的50%,考核结果为良好支付项目尾款的75%,考核结果为优秀全额支付项目尾款。
七、公示时间
自公开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