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军选民用车辆定点修理(第二次)结果公示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50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2024年军选民用车辆定点修理(第二次)
2.项目编号:****
3.代理编号:24-70CAJ5933-0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上午9:00
6.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 评审结果
评审排序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 猎豹 | 丰田 | 安凯 | 考斯特 | 全顺 | 通用 器材 | 目录外器材进销差价率 | 工时费 报价 | |||
1 | **** | 55026.00 | 49940.00 | 15427.00 | 39036.00 | 140791.00 | 38916.00 | 7% | 5.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市****公司 | 41953.00 | 55001.00 | 14580.00 | 29860.00 | 165925.00 | 36975.00 | 5% | 5.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修理厂 | 35595.00 | 61451.00 | 15376.00 | 34990.00 | 147410.00 | 40925.00 | 10% | 1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人地址:**省**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189****5058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显松、周申宇
办公电话:150****1763、185****5570、0591-****8387
传 真:0591-****5076
电子邮箱:****@sztcfj.com
地 址:**市**区道**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银行账号:901********100****3594(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