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坪里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办事处(采购人名称)的**茅坪里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茅坪里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项目预算:****129.3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 评标办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于2024年12月20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包号 | 品目代码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01 | B08-修缮工程 | **茅坪里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工程量清单 | 1项 | ****129.35元 | ****129.35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 **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响应时实行承诺制。
(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6) 投标人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每个投标人只能****林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中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武装部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站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电视台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家属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老电影院家属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农业局家属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家属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茅坪里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司家属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民政局家属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如果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后到成交公告公示期间同时在其他项目中被公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以发布成交公告的时间为准,公示时间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前的,则需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公示时间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后的,则需放弃其他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如公示时间为同一天的,则需放弃中标金额较小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或重新招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 9 月 14 日至2024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9 日10时30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