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0MA3UUUJH5P | 建设单位法人:隋旭鹏 |
隋旭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羊亭镇和兴路52-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羊亭镇和兴路52-1号 |
经度:122.05829 纬度: 37.42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8 |
威环环管表〔2023〕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0MA3UUUJH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000MA3UUUJH5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79796N | 竣工时间:2024-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404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塑料制品3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塑料制品150t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加热熔化→注塑→印刷→打胶组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加热熔化→注塑→印刷→打胶组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注塑、印刷、打胶、烘干工序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有机废气由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回收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注塑、印刷、打胶、烘干工序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有机废气由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合理布局,采取了有效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 企业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回收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因为大部分产品组装过程不需要打胶,打胶、烘干的年工作时间较短,未设置单独的集气罩,与印刷机共用集气罩,作业时将产品搬至集气罩下作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属于一般风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7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049 | 0.134 | 0 | 0 | 0.049 | 0.049 | |
0 | 0.005 | 0.012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5 | 0.169 | 0 | 0 | 0.015 | 0.01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 |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生活污水中pH的监测结果范围为8.0-8.2,其余各项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悬浮物95mg/L,化学需氧量297mg/L、氨氮32.6mg/L,总氮60.9mg/L,总磷2.89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 -2018)表1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 /2801.4-2017)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中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附录A.1标准要求。 | 项目产生的注塑、印刷、打胶、烘干工序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由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VOCs、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其他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运营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合理布局,采取了有效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监测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桶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储存和运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要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企业要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企业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废包装****回收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桶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储存和运输,并定期委托****进行处置。企业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并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建设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建立了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厂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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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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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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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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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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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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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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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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