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磨铁路建设墨江段安置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玉磨铁路建设墨江段安置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玉磨铁路建设墨江段安置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完成玉磨铁路建设墨江段安置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规模:约4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14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墨江哈尼族****建设局(黄素梅 0879-****661)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18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进入后切换至**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朱智强 |
办公电话: | 132****63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朱红云 |
办公电话: | 156****9520 | 移动电话: | 156****9520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玉磨铁路建设墨江段安置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9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1 08: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墨江)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挡土墙、场地硬化、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设施、强弱电等附属设施建设,本次招标不含安置房主体、活动室、社房、公厕、供配电高压部分及低压电缆分支箱进线。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社区; 周边情况:交通便利、生活便利,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要求。 |
其他: | 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社保证明。 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即C证人员)、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3****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3****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银行开具****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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