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力都﹒星城雅苑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1 | 力都﹒星城雅苑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2.2 |
合计金额小写: ****486.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陆万玖仟肆佰捌拾陆元捌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力都﹒星城雅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程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力都﹒星城雅苑建设项目。
1.2工程地点:******路以南、**路以北、桂花路以东。
1.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3.3030万㎡,总建筑面积约7.8330万元㎡,总计容面积约5.9459万㎡。本项目为商住用地性质,共涉及包括但不限于:1#-5#栋住宅楼、6#****酒店(即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底商)、S1#栋商业及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垃圾站、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用房、地下室等业态建筑群(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1.4委托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壤氡检测、桩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水土流失监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等涉及到项目开发建设过程的所有工程检测、监测等技术服务(前述未列明的一切与检测、监测有关的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均认可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本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须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和备案等要求。乙方技术服务工程检测、监测报告表/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实体现场勘察及取证、取样、送检、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的制定、工程检测及监测技术分析、相关工程检测及监测报告书/表的编制、最终检测及监测表/书的出具、现场定期对接现场进行检测、监测及不定期协调协助甲方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对接等事项。按时提交甲方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最终检测、监测报告书/表资料等。
6.1合同暂定含税金额:
(小写) ****758.08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叁仟柒佰伍拾捌元零捌分 。中标优惠率为:2.2 %。其中: 不含增值税金额(小写)****017.06 ;增值税税率6%。【含增值税金额=不含增值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最终以开票时的税率为准,若税率发生变动,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县漓湘西路与寿昌路交叉路漓湘大厦(力都星悦大厦)****公司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2.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2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2.3建筑施工蓝图(如需)
2.4基坑支护施工图
2.5其他资料等(如需)
三、工期及提交检测成果
3.1工程检测及监测和工期节点细化表如下:
序号 | 工程内容 | 建筑面积约(m2)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备注 |
1 | 与项目有关的监测 | 78330.371 | 具体以甲方的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进度为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 具体以甲方的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进度为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 全程参与开发建设 |
2 | 与项目有关的检测 | 具体以甲方的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进度为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 具体以甲方的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进度为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 全程参与开发建设 |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2.工程检测及监测交付的报告、成果及文件
序号 | 报告、成果、文件名称 | 数量 | 内容要求 | 交付时间 |
1 | 与项目有关的监测报告 | 一式肆份 | 需根据项目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 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进度按时提供,全程参与开发建设 |
2 | 与项目有关的检测报告 | 一式肆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本项目施工进度按时提供,全程参与开发建设 |
4.结算方式
a95648d03e7249baba2b****40473d5e ****486.8
6.2本合同的结算方式:
6.2.1本项目检测、监测费用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干系指乙方按附件3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该综合包干单价已执行中标优惠率)。结算审定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工作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工作量按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按前述综合包干单价计算结算审定金额。结算审定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含税金额,除本合同第6.2.2条约定的情形外,如结算金额高于合同暂定含税金额的,甲方按合同暂定含税金额支付至乙方,超出部分乙方确认甲方无须支付。
6.2.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外新增检测、监测服务的,则按乙方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予以据实结算。
6.3支付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项目开发进度及进程按时进行检测、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检测、监测进度款款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检测、监测工作内容按照每季度予以支付,每季度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内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检测、监测报告后,付至实际已完成工作量的70%;乙方完成所有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任务,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检测、监测报告及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实际已完成工作量的80%;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经甲方最终结算审定后且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100%。付款前乙方须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和足额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有变动,需在甲方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4发票开具要求
乙方应在每期付款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无法在上述付款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6.5虚开发票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公司****税务局按规定代开的发票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周内重新开具发票,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虚开发票额度50%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同时,甲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公司****机关处理。
6.6发票遗失处理原则
若因甲方原因发票遗失的,乙方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若因乙方原因发票遗失的,乙方应当负责提供相关凭证或重新开具发票。
6.7纳税主体身份变更的约定
若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七、质量标准
7.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施工,满足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7.2 乙方必须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如果出现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乙方须承担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责任。如果甲方的指令使工程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乙方应拒绝执行并上报甲方上级,如果不上报而按指令执行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施工安全、质量和管理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八、检测、监测成果的提交及要求
8.1乙方提交的成果主要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附件3)
8.2成果要求:
8.2.1本项目工程全部检测、监测结束后10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肆份),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必须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8.2.2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同时必须满足竣工验收和资料备案的要求。
8.2.3检测、监测报告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乙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检测、监测失误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甲乙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监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4.1.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监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4.2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监测费用。
4.3乙方义务:
4.3.1乙方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乙方参加检测、监测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4.3.2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检测、监测任务,在甲方提供资料完整情况下,检测、监测工作完成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检测、监测报告,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乙方出具的检验、监测成果文件前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4.3.3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原材料检测不合格、现场检测、监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等),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4.3.4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
4.3.5提供检测、监测咨询服务;
4.3.6进入施工现场检测、监测时,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场内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4.3.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检测、监测时,应自行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3.8乙方应公正、科学、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测、监测,对检测、监测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 科学性负责;
4.3.9乙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及时清理现场,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质监站,尽可能减少损失;
4.3.10 乙方应当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直至甲方书面通知无需保密为止。
4.3.11 检测、监测原材料的现场取样、配送、保存以及检测、监测报告的按时配送等。
4.3.1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交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五、违约责任
5.1乙方检测、监测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在检测、监测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或乙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为此引起损失赔偿请求权所花费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乙方应对提供给甲方的检测、监测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负责,如甲方有合理理由怀疑检测、监测报告造假的,乙方应提供证据证明检测、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应予返还,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5.3乙方逾期提交检测、监测报告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逾期1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5.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检测、监测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5.5乙方检测、监测结果误差率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如超过法律、法规、规范允许误差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检测、监测费用,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检测、监测结果误差率应由甲方、乙方共同认可。
5.6检验、监测内容未****安监站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认可的,乙方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乙方还应按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8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为解决争议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等)。
5.9根据本合同和法律规定,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款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由项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09-02 生效 11.其他条款
九、双方代表
9.1甲方现场代表:李深海,联系电话:130****4966。
9.2乙方项目负责:李浩 ,联系电话:152****6873。
十、通知和送达
10.1乙方确认以下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通知、送达信息:
联系人:李浩 ,
联系地址:**市**区体院路245号 ,
联系电话:152****6873 ,
电子邮箱:****@qq.com ,
10.2乙方确认以上各项信息真实,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通知文件甲方按上述信息进行书面送达、EMS 邮寄、电子邮件通知均可有效送达,以邮寄方式寄送的,以寄出函件之日起的第三日视为送达。电子邮件发出的第二日视为送达成功。若同时采用了两种以上方式发送函件的,以最先送达对方的时间作为送**期。
已经确认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若发生改变,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始具法律效力。
变更信息成为有效送达信息前,上述联系资料有效。
10.3.乙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0.4.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乙方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10.5.因乙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法院、乙方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乙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
12.1.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 月2 日
12.2.合同订立地点:**县漓湘西路与寿昌路交叉路漓湘大厦(力都星悦大厦)****公司
12.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若有附件,则附件同样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页以下无正文】
说明:1、****银行账号准确性负责,如因银行账号不准确导致付款失败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银行账号的,则应事先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相关变更资料,经甲方同意变更后方为有效;
3、乙方收款账户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由乙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相关变更资料,经甲方同意变更后方为有效。
附件1:廉洁**协议书
附件2:保密协议书
附件3:检测、监测清单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三一路二号综合楼9楼 | 地址: | **省**市**区五凌路8号 |
法定代表人: | 汤金淮 | 法定代表人: | 赵双林 |
委托代理人: | 李深海 | 委托代理人: | 李浩 |
电话: | 0731-****5888 | 电话: | 152****6873 |
传真: | 0731-****5888 | 传真: | 0731-****6783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