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紫金天宏科技有限公司尾矿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621MA53AQWF0T | 建设单位法人:李强 |
赖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义容镇****铁矿下告**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尾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义容镇****铁矿下告** |
经度:114.95098 纬度: 23.592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15 |
河环紫建〔20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621MA53AQWF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市****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市清华****公司,******公司 |
914********7056074,****1600MA4UJW7E1T | 竣工时间:2023-07-01 |
2023-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30 |
2023-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9-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30830XaHN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项目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未发生变化,性质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掺合料微粉 40 万吨、统砂 15 万吨、烘干砂 15 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实际年产掺合料微粉 36 万吨、统砂 13.5 万吨、烘干砂 13.5万吨(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工况为 90%) |
验收期间,实际年产掺合料微粉 36 万吨、统砂 13.5 万吨、烘干砂 13.5万吨(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工况为 9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掺和料工艺说明: ①掺和料卸料及输送 掺和料通过装载机送入受料斗内,受料斗内的掺和料经调速定量给料机计量,再由皮带输送机输送、永磁除铁器除铁后送至螺旋输送机中进入立磨内。 ②除铁 利用除铁器将原料中掉落的镙丝和钉子含铁杂物等清除,减少粉磨时故障风险。 ③掺和料粉磨 粉磨系统所需热气体由燃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的沸腾炉系统提供。沸腾炉系统所产生的热气流通过风管送至立磨进风口。沸腾炉燃烧温度在800-900℃,为了便于调整入磨气体的温度,风管上设有冷风阀。沸腾炉上设置有炉膛工作温度检测装置、沸腾炉炉出口烟气温度检测装置、鼓风机电动调风装置等检测控制装置。沸腾炉所需空气由一台鼓风机提供。沸腾炉产生的热风通过负压进入磨机内。 经计量过后的掺和料进入螺旋输送机中入磨。随着立式磨内磨盘的转动,在离心力作用下,进入磨内的掺和料移动至磨盘边缘。经过磨辊的碾磨后,生成掺和料微粉。随后掺和料微粉被磨盘周围的高速热风干燥并且旋转向上移动,经过分离器的分离,不合格掺和料微粉返回磨机继续碾磨。合格的掺和料微粉由热风带离磨机,由袋式除尘器收集,收集后的微粉经斜槽输送至成品库内储存。 收尘后的热风通过管道引至离心风机后,一部分作为循环风返回至立式磨内,另一部分则从烟囱中排至大气。整个粉磨系统为负压状态,可保障环境卫生。 而磨盘甩出的掺和料由排渣口排出,由皮带输送机、提升机输送,经管道除铁器除铁后,与受料斗过来并经调速定量给料机计量后的掺和料一起进入立磨内粉磨。 ④掺和料微粉储存及散装 设置有2-φ12m掺和料微粉散装库、1-φ8m粉煤灰储库。粉煤灰储库是配料库,根据市场需要,可以配入一定量的粉煤灰。来自掺和料粉磨系统的掺和料微粉由斜槽输送,经过φ8m的粉煤灰储库库下,进入φ12m库旁提升机,粉煤灰储库卸出的物料经过转子秤计量,按需要进入斜槽,和掺和料微粉一起提升至库顶斜槽,经库顶斜槽再送入掺和料微粉库内。粉煤灰库、掺和料微粉库顶均有袋式收尘器,处理库顶进料斜槽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收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掺和料微粉库内的物料由库底电动流量控制阀控制,由斜槽经库底散装机进行散装发运。库底散装设有袋式除尘器收尘,气体经收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统砂、烘干砂工艺说明: ①统砂、烘干砂卸料、烘干及分选 来自原料堆棚的尾矿湿物料由皮带机送入烘干机,烘干车间设有Φ3.0×20m的回转式烘干机。烘干机的热源由燃烧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的沸腾炉提供,沸腾炉燃烧温度在800-900℃,产生的热烟气以顺流方式进入回转式烘干机,筒体内部排列着一系列扬料板,使物料一方面被扬起,将湿料逐步烘干。出烘干机的物料进入选粉机分选,细粉随气流进入收尘器,粗粉出选粉机后经皮带输送机送入筛分分级系统。 出烘干机的废气经烘干机专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由耐磨锅炉离心引风机和烟囱排入大气。 经除尘器收集的细粉由提升机送至中间仓,中间仓底卸料分两路,一路为库底汽车散装,另一路为细粉经计量后由斜槽送至掺和料粉磨系统。 ②统砂、烘干砂分级储存及发运 选粉机分选下的粗粉需要经筛分分级,筛分系统共设置有四台振动筛,筛网分别为20目、40目、70目、140(200)目,筛分后各种品种的粗砂通过带式输送机分别进入5座直径8m的钢板仓内,储量为5×500吨,分布储存+20目、20/40目、40/70目、70/140目、-140目成品,各钢板仓底卸料分2至3路,分别至汽车散装,吨袋包装和单独的统砂散装仓; 此外,还设置2座直径8m的半成品统砂库,储量为1200吨。根据市场需求,前段筛分出的20/40目,40/70目,70/140目三种物料也可以进半成品统砂库,半成品统砂库库底设置调速电子皮带秤,与3座分别为20/40目,40/70目,70/140目成品仓仓底来料一起进入直径为8m统砂成品仓,储量为500吨,仓底有汽车散装。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公司下告**(**市****公司)现有员工宿舍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内林地灌溉。做好废气污染治理。项目应提高原料储存、运输和生产设备的密闭性,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掺和料粉磨工序粉尘和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尿素脱硝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库呼吸粉尘(颗粒物)经气箱式袋收尘器处理、散装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喷单机袋收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分选、筛分粉尘(颗粒物)和沸腾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尿素脱硝系统"处理达标后、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道路、物料堆场等区域的洒水降尘,降低物料装卸和车辆运输等无组织粉尘的排放。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 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及其修改单)、表3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收集粉尘、脱硫渣、除铁产生的废金属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合理布局厂区和机械设备,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时间内生产作业,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依托******公司下告**(**市****公司)现有员工宿舍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内林地灌溉。根据******公司2024年6月3日出具的《**市****公司委托检测报告》(报告编号:KX202****9045-2),生活污水能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 一级标准限值要求。①验收期间,项目燃烧炉窑废气(即掺合料生产线粉磨粉尘、沸腾炉燃烧烟气经1套SN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统砂、烘干砂生产线烘干、分选、筛分粉尘、沸腾炉燃烧废气经1套SN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处理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燃烧炉窑废气风机均为变频风机(其中,粉磨废气(颗粒物)、沸腾炉燃烧烟气风机风量为20万m3/h;烘干、分选、筛分粉尘(颗粒物)、沸腾炉燃烧废气风机风量为5.7万m3/h)。燃烧炉窑废气由风机引入均气室,均气室中循环风量为20万m3/h,外排烟气量为5.7万m3/h,项目实际工况为90%,扣除损耗,项目检测风量为46697是合理的。且根据《****尾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HT-202****90206)计算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量分别为1.06t/a、4.80t/a、2.87t/a,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因此将掺合料生产线粉磨粉尘、沸腾炉燃烧烟气经1套SN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统砂、烘干砂生产线烘干、分选、筛分粉尘、沸腾炉燃烧废气经1套SN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合并到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处理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是合理的。 ②验收期间,对成品库呼吸粉尘进行优化升级,增加2套袋式除尘器DA002、DA003,成品呼吸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③验收期间,对散装粉尘进行优化升级,增加5套袋式除尘器,散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④验收期间,对包装粉尘进行优化升级,增加1套袋式除尘器DA004,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验收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中,除铁过程产生的非金****公司,石灰石脱硫除尘沉淀残渣外售给石膏厂作石膏原料,维修产生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等交**市新****公司处置。验收期间,选用低噪声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有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噪声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验收期间,强化对散装、包装粉尘、成品库呼吸粉尘废气的收集处理;燃烧炉窑废气二合一后通过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处理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减少一个废气排放口、未增加无组织排放废气且加高排放口高度;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及“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本项目散装、包装粉尘、成品库呼吸粉尘废气及燃烧炉窑废气治理设施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不新增安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为:颗料物20.326 吨/年(有组织排放19.869吨/年),二氧化硫1.52吨/年,氮氧化物5.49吨/年,在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中调剂解决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内林地灌溉,不分配废水总量。验收期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沸腾炉每年都需要进行维修且雨季不生产,正常工作时间由环评预估300天缩短至260天、每天工作24小时不变,因此,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06吨/年、4.80吨/年、3.41吨/年,满足环评给出的颗料物20.326吨/年(有组织排放19.869吨/年)、二氧化硫1.52吨/年、氮氧化物5.49吨/年总量管控要求 |
验收期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沸腾炉每年都需要进行维修且雨季不生产,正常工作时间由环评预估300天缩短至260天、每天工作24小时不变,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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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8 | 0 | 0 | 0 | 4.8 | 4.8 | / |
0 | 3.41 | 0 | 0 | 0 | 3.41 | 3.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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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 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 依托******公司下告**(**市****公司)现有三级化粪池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2套SNCR+袋式除尘器合并到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正常 | |
2 | 11套袋式除尘器(包装粉尘除尘器2套、成品呼吸库粉尘除尘器3套、散装粉尘除尘器6套)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正常 | |
3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限值 | 依托******公司下告**(**市****公司)现有油烟净化器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有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收集粉尘、脱硫渣、除铁产生的废金属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验收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中,除铁过程产生的非金****公司,石灰石脱硫除尘沉淀残渣外售给石膏厂作石膏原料,维修产生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等交**市新****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员工食宿依托******公司**铁矿下告**现有食堂宿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市****公司为******公司****公司,验收期间,依托******公司下告**(**市****公司)现有员工宿舍食堂食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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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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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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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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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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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初期雨水经厂区周边雨水渠收集到雨水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外环境,沉淀池总有效容量设计约为250m3,分三级,能够满足初期雨水处理能力和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期间,厂区周边修建了雨水渠,并在地势最低处修建一个容积为60m3+20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依靠地势自流入雨水收集池沉淀澄清后排入周边沟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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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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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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