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草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昆仑****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承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文本链接:
提取码:pusa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