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销售主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晋商流通〔2024〕123号)要求,推动家电以旧换新,促进我市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活动具体启动时间以公告为准,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终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实施细则和公告为准。
(二)补贴范围。15类家电产品: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5.电脑(含学习机、不包括平板和组装机)6.热水器(含壁挂炉)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8.吸油烟机9.蒸烤机10.洗碗机11.消毒柜12.净水软水机
13.空气能采暖机14.扫地机器人15.智能门锁。
(三)补贴标准。本次活动不以交旧为前提,对**市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5%的补贴。上述产品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参与活动主体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市注册登记,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建立相应台账。
(二)销售的补贴产品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鼓励但不强制消费者在参与活动时必须交售旧家电,但参与商户必须有一定的收旧能力,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并建立台账。
(四)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全风险和隐患。
(五)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销售主体对在活动****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主体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补贴资金暂由销售主体垫付,并应逐笔建立销售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凭证、销售发票、出货凭证、送货凭证、安装凭证等。服务平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相****商务局进行拨付。
(四)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销售主体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财政并建立台账。
(五)销售主体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终止主体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见附件2)
(二)申报主体介绍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四)省级以上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五)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六)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完税证明。
(七)家电适用商品报备表(见附件3)
(八)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收旧和配送能力、收旧和售新台账、退换货台账等)。
(九)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和以旧换新举措等);安全工作方案;风险防控方案,包括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管控措施。
(十)承诺书(见附件4)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盖骑缝章,签名处必须本人手写)。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料初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9月19日12时前将第一批推荐主体汇总,填写“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商务局。
(三)审核发布。市商务局汇总确认参与主体,并向社会公示名单。参与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动态管理。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主体,并于每月15日、30日前分****商务局。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需将入选销售主体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并对可能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意刷单等违规行为进行抽查检查。
(二)参与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张贴悬挂统一活动标识,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一切后果由参与主体自行承担。
附件: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