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606-04-01-364386 | |||
招标条件 | 1. **高新区二期市政道路项目(首期) 已由 佛****改革局 以 顺发改复〔2024〕33 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二期市政道路项目(首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市******管理局 以 顺政数招核〔2024〕30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新区二期市政道路项目(首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新区二期市政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高新区二期市政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杏坛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构成 | 财政资金42298.72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高新区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规划横一路及规划纵二路,道路总长约2460m。其中规划横一路为城市次干道,长约1174m,道路标准红线宽2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纵二路为城市次干道,长约1286m,道路标准红线宽2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本工程设计内容包含规划横一路及规划纵二路两条道路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箱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管线综合工程。估算**费为16294.76万元。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3.1 设计范围: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加施工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服务。 | |||
招标内容 | (1)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如需)、管线迁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信、电力、供水等,下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编制、管线迁移深化设计(需专篇设计,如有)、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如需审查竣工图的,须无条件配合业主对竣工图进行审核及盖章)、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接驳,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管线综合工程、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专项方案(如有)、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 (2)协助招标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做出设计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1)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 50个日历天(不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施工图审查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①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送审稿),根据初设评审意见 5天内完成修编并出具修编概算;②完成初设修编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从施工招标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 配合服务工作,缺陷责任期 2 年。 (3)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及变更造价估算,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注:1、中标人应配合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并且无条件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2、若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按道路分段实施设计,分段项目的服务时限参照上述要求。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道路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级)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 3 月至2024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 6.4目****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费为1.2亿元或以上的**或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备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本招标 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不适用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9 月 14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 9 日 9 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 9 日 9 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10 月 9 日 9 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开标室(具体地址:**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市**区杏坛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2845 | |
招标人传真 | 0757-****2845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2号卓越大厦8楼805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757-****0424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3283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72、****560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工程编号:****。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4.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本招标项目将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
2024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