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纸坊线(7号线南延线)110kV野芷湖主变电所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6906844 | 建设单位法人:王洪锐 |
陶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欢乐大道7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轨道交通纸坊线(7号线南延线)110kV野芷湖主变电所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珞狮南路与三环线交叉口西北侧 |
经度:114.3138 纬度: 30.465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6 |
武环**审〔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76 |
11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69068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公司 |
914********1167872 | 验收监测单位:铁四院****公司 |
****0106MA49KACU01 | 竣工时间:2018-12-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content.html?id=****6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主变电所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电所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10kV野芷湖主变电所为全户内变电所,主变容量2×4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110/35kV,无功补偿装置2×4Mvar,110kV电缆进线2回。变电所110千伏进线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野芷湖主变电所为全户内变电所,主变容量2×4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110/35kV,无功补偿装置2×4Mvar,110kV电缆进线2回。变电所110千伏进线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变电所内设生产综合楼1座,位于场地中央,四周设4m宽环形运输道路;生产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地下层为电缆夹层、消防泵房及主变储油坑;地上一层为110kV主变室、35kV配电装置室及接地变室、SVG室;地上二层为110kVGIS室,二次设备室及辅助用房。110kV进线电缆由主变电所东西两侧接入。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所内设生产综合楼1座,位于场地中央,四周设4m宽环形运输道路;生产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地下层为电缆夹层、消防泵房及主变储油坑;地上一层为110kV主变室、35kV配电装置室及接地变室、SVG室;地上二层为110kVGIS室,二次设备室及辅助用房。110kV进线电缆由主变电所东西两侧接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所厂界噪声排放及变电所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严格控制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uT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所厂界噪声排放及变电所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车辆段内污水管网。野芷湖主变电所已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根据验收测试结果,变电所厂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uT标准限值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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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所厂界噪声排放及变电所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野芷湖主变电所已采用低噪声设备,根据验收测试结果,变电所厂界噪声排放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 铁四院****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对变电所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变电所主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容积大小不得小于最大单台主变压器内变压器油的容积,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变电所内设有事故油池,容积30m3,满足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可满足站内单台最大油量主变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需要。废变压器油经油水分离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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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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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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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行表土剥离,挖方优先回填,土方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不得在其它地点随意堆放,多余土石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已采取表土剥离措施,****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处置。临时道路均位于永久工程占地范围内,尽量减少了对地表扰动。施工结束后已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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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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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严格控制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uT标准限值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野芷湖主变电所已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根据验收测试结果,变电所厂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uT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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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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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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