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2.5t/h燃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项目,**1座洗涤车间、1座办公室、1座锅炉房、1座燃料库、1座灰渣库。****酒店布草200套,设置1台2.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熨烫酒店布草。本次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本项****社区29组,租用张立祥及马玉贤的闲置房屋、土地,两个地块紧邻,中无间隔,****中心**,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生态保护红线。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本项****社区29组,本项目**1座洗涤车间、1座办公室、1座锅炉房、1座燃料库、1座灰渣库。****酒店布草200套,设置1台2.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熨烫酒店布草。锅炉采用燃料为生物质,锅炉(含低氮燃烧器)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8%)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高空排放。本次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详见表1。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5%。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备注 |
主体 工程 | 洗涤车间 | 1座,建筑面积470m2,内设水洗区、烘干区、烫平区等。 | ** |
锅炉房 | 1座,建筑面积40m2,**1台2.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配套**软化水装置,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30m高烟囱。 | ** | |
辅助工程 | 软化水系统 | 建有软化水设备一套,处理规模3t/h,本项目软化水系统工艺为:离子交换工艺。具体生产流程如下:自来水→全自动软化水器→补水泵→循环水泵吸入口。 | ** |
办公室 | 1座,建筑面积40m2,用于员工办公及临时休息。 | ** | |
储运工程 | 原料区 | 1座,建筑面积10m2,位于洗涤车间内,储存项目所需洗涤剂。 | ** |
燃料库 | 1座,建筑面积40m2,储存能力50t,转运周期为5d。燃料定期运输至此暂存,燃料库封闭并且定期洒水降尘。 | ** | |
灰渣库 | 1座,建筑面积40m2,储存能力30t,转运周期为20d。灰渣库封闭并且定期洒水降尘。灰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本项目用水来源于城市供水管网。 | 依托 |
排水 | 本项目生活污水、洗涤废水及锅炉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富****处理厂。 | 依托 | |
供热 | 本项目冬季供暖由电锅炉提供。 | ** | |
供电 | 当地供电局提供。 | 依托 | |
环保 工程 | 废气治理措施 | 本项目运行期间燃生物质锅炉含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8%)后通过30m高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废水治理措施 | 本项目生活污水、洗涤废水及锅炉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富****处理厂。 | 依托 | |
噪声防治 |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水泵、引风机、鼓风机发出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环保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 ** | |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 锅炉炉渣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锅炉软化水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与烘干机异物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 | |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全厂区地面均进行简单防渗处理,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加强明火管理,严防火种进入; ②搞好事故抢险演练,及时堵住泄漏点; ③安全警示标识及公告栏设置; 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 | |
依托工程 | 污水处理厂 | 富****处理厂处理能力2.5×104m3/d,尚有较大处理余量,可接收本项目产生的少量污水。进水水质要求为COD300mg/L、BOD5130mg/L、氨氮:56mg/L,TN:70mg/L,SS:257mg/L,总磷:6.5mg/L,pH:6~9。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2O+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可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松花江。本项目日****处理厂日处理规模,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因此,本****处理厂可行。 | 依托 |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3年**市空气质量级别达二级标准,达标天数为342天(94.7%)。PM2.5、PM10、SO2、NO2、CO-95per和O3-8h-90per年均浓度分别为27μg/m3、40μg/m3、6μg/m3、20μg/m3、0.8mg/m3和106μg/m3。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2023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引用委托****于2023年2月1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0日的监测数据,本项目区域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距离0.68公里的松花江,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本项目所在断面为中和村-福合村,所在松花江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2023年**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市国、省控河流断面共12个,Ⅰ-Ⅲ类水质断面8个,比例为66.7%,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来自黑龙****公司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1台2.5t/h燃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敏感目标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二)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最近水源地为1.79km处的东郊水源地,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3。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东郊村居民 | -1 | 0 | 农村地区人群集中区 | 人群 | 二类 | W | 1 |
翰林小区 | -220 | -365 | 住宅区 | SW | 430 | ||
东祥花园 | -170 | -540 | 住宅区 | SW | 580 |
表3声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方位 |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 | ||
X | Y | Z | ||||||
1 | 东郊村居民 | -43 | 10 | 0 | 45 | NW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 | 砖制一层朝**房 |
2 | 东郊村居民 | -35 | 0 | 0 | 35 | W | ||
3 | 东郊村居民 | -35 | 0 | 0 | 35 | W | ||
4 | 东郊村居民 | -16 | 45 | 0 | 50 | SW | ||
5 | 东郊村居民 | 0 | 35 | 3 | 35 | NW | 砖制二层朝南民房 | |
6 | 东郊村居民 | -1 | 0 | 0 | 1 | NW | 砖制一层朝**房 | |
7 | 东郊村居民 | -1 | 0 | 0 | 1 | W | ||
8 | 东郊村居民 | -1 | 0 | 0 | 1 | W | ||
9 | 东郊村居民 | 0 | -35 | 0 | 35 | SW | ||
10 | 东郊村居民 | 0 | 40 | 0 | 40 | N | ||
11 | 东郊村居民 | 1 | 0 | 0 | 1 | N | ||
12 | 东郊村居民 | 0 | -5 | 0 | 5 | S | ||
13 | 东郊村居民 | 17 | 48 | 0 | 50 | NE | ||
14 | 东郊村居民 | 13 | 10 | 0 | 20 | NE | ||
15 | 东郊村居民 | 0 | 10 | 0 | 10 | NE | ||
16 | 东郊村居民 | 20 | 0 | 0 | 20 | NE | ||
17 | 东郊村居民 | 5 | 0 | 0 | 5 | E | ||
18 | 东郊村居民 | 17 | -7 | 0 | 20 | SE | ||
19 | 东郊村居民 | 33 | 15 | 0 | 40 | NE | ||
20 | 东郊村居民 | 38 | 6 | 0 | 40 | NE | ||
21 | 东郊村居民 | 40 | 0 | 0 | 40 | E | ||
22 | 东郊村居民 | 41 | -17 | 0 | 45 | SE |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
环境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洗涤废水及锅炉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和氨氮。
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洗涤废水及锅炉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富****处理厂进水标准,不会对市政污水管网水质造成冲击,故本项目废水可以达标排放。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洽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锅炉烟气。
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2.5t/h燃生物质锅炉用于熨烫生产供汽,锅炉含低氮燃烧器,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使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环境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机、烫平机、水洗机器、气泵、水泵、引风机及鼓风机产生噪声。
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固定,安装减振、隔声装置,锅炉房密闭等措施,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营运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锅炉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烘干机异物等。
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以0.5kg/人﹒天计,职工9人,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4t/a;烘干机异物产生量为0.01t/a,项目生活垃圾与烘干机异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锅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量为133.10t/a;锅炉灰渣产生量为261.68t/a,则炉渣产生量为128.58t/a;除尘灰与锅炉灰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为0.01t/a,锅炉软化水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弃布袋产生量约为0.01t/2a,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环境风险
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燃料为易燃物质,所以存在火灾风险。应针对火灾风险做以下防范措施:
1、在厂区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
2、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做出正确处理;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入现场;
4、电动机具不允许超负荷运转,随时对电路进行检查,经常清除附着在机具上的可燃污垢等。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治理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评估结论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3
表3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预测排放量 | 核定排放量 |
废气 | 颗粒物 | 0.2667t/a | 0.2667t/a |
SO2 | 0.837t/a | 0.837t/a | |
NOx | 1.12t/a | 1.12t/a | |
废水 | COD | 0.1266t/a | 0.1266t/a |
氨氮 | 0.0071t/a | 0.0071t/a | |
BOD5 | 0.0662t/a | 0.0662t/a | |
SS | 0.0742t/a | 0.0742t/a | |
总磷 | 0.0008t/a | 0.0008t/a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030t/a | 0.0030t/a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锅炉炉渣 | 128.58t/a | 128.58t/a |
除尘灰 | 133.10t/a | 133.10t/a |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0.01t/a | 0.01t/a | |
废布袋 | 0.01t/2a | 0.01t/2a | |
烘干机异物 | 0.01t/a | 0.01t/a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1.64t/a | 1.64t/a |
(三)总结论
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编制要求编写,所采用的标准正确,环保投资合理,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技术方面考虑可以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评价结论正确从技术角度该报告表具备审批条件。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审批科0454-****704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156100
****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王辉
编辑:孙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