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十四五 ”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1、**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雄州街道、百顺镇、古市镇、江头镇、澜河镇、帽子峰镇、全安镇、主田镇。 2、**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市邓坊镇、黄坑镇、界址镇、南亩镇、坪田镇、水口镇、乌迳镇、油山镇、**镇。 3、**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珠玑镇16个行政村合计75个自然村。 |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专项资金、上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0座;**农村污水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其中DN300污水主管总长度约26.62千米,DN200污水管长度约23.72千米,DN150污水入户管长度约29.51千米,DN100污水入户管长度约28.78千米;修复完善部分村庄老旧设施及管网。 | ||
招标内容 | 1、**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0座;**农村污水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其中DN300污水主管总长度约26.62千米,DN200污水管长度约23.72千米,DN150污水入户管长度约29.51千米,DN100污水入户管长度约28.78千米;修复完善部分村庄老旧设施及管网。 2、**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3座;**农村污水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其中DN300污水主管总长度约28.81千米,DN200污水管长度约36.22千米;修复完善部分村庄老旧设施及管网。 3、**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 本工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9座;**农村污水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其中DN300污水主管总长度约22.39千米,DN200污水支管长度约13.01千米,DN150污水入户管长度约15.63千米,DN100污水入户管长度约18.77千米;修复完善部分村庄老旧设施及管网。 (最终以发改主管部门概算批复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75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45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以下三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1)**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2人。 (2)**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2人。 (3)**市**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14 1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1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1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11 09:3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雄州街道沿**路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叶工 | 联系电话 | 0751-****72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石岐区街道**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135****2290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1-****847 |
发布责任人 | 罗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