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项目名称)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项目名称)已由****国****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吴发改(太)核[2015] 2号、暂估价招标情况说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度假区孙武路2013号 2.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28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9-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质量为合格,金额如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多资质联合体承接的工程或包含于总承包项目中,需提供其中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5)本项目****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最新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8)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前 9 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末位分值相同且影响资格预审通过结果的情况,则末位分数相同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9)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本项目执行《****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11)本项目为工程暂估价招标,由总承包单位****招标。(1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未包括建筑垃圾处置费,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发生数量,另行计算。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9-18 09:00至2024-09-25 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9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太****建设局****管理科 10.联系方式
2024-09-18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六、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七、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