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新区直管片区开发项目(一期)第一分部
雨污水管道(第二次)劳务**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划分:在**省**市境内,创业大道西延线(东段)东起二环以东创业大道,西至科技城大道,全长6.918km,工程以东接老**、西****科技城大道平交。本次排水工程桩号K0 000~K2 000,****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下穿隧道项目,九创下穿隧道东起于西南财大(桩号K0 040),向东下穿二环路后沿现状九华路向东敷设,****社区K1 850,全长1810m。本工程隧道包含两个敞口段和一个暗埋段,东侧敞口段长170m,暗埋段长1435m,西侧敞口段长205m。本下穿隧道排水工程劳务**施工划分为1个招标合同段(见《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备注 |
1 | 雨污水管道 | K0 000~K2 000 | 创业大道西延线(东段)下穿隧道排水工程土石方 、钢板桩 、管网等工程 | 12 |
1.4 劳务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 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集团****公司****公司进行了备案或已进入《合格外包方》库,且投标人没****集团****公司****公司列入“黑名单”****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
⑤企业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⑥企业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⑦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6)人员要求:
开标前1~3天,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线下面试(如有特殊情况,经招标同意,可采取线上面试),面试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组成部分。面试到场人员当即锁定,投标人不得对已锁定人员随意变更,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到场参加面试的,予以淘汰,招标人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面试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 9 月 19 日至2024年 9 月 2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在********管理处(**省**市涪**园艺山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9楼912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开户帐号:510********100000127
投标人需备注:**一分部雨污水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格式。
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需有法人及委托人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9 日上午10时,地点:**省**市**路1号三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4年 9 月 27 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电子信箱:。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https://www.****.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刘女士、杨先生
电 话:0816-****032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