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地名联办〔2024〕1号
**市**区地名****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地名专家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地名专家学者的优势特长,充分吸收和采纳地名专家的意见建议,****管理科学决策,进一步提升我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市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对**区地名专家库进行充实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名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度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相应的专业知识水**研究能力,熟知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
(三)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人文历史、社会治理、地理民俗、交通旅游、语言文字、红色历史、经济建设等相关领域有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资格认证,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知名度。
(四)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热心区划地名工作,了解本地区历史演变、风俗文化、地理特征和城乡建设等状况。
二、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专家咨询,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区行政区划变更,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专家评审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效果评估,并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地名保护名录编制及相关评审等,并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地名故事撰写、地名科普和咨询等活动。
(六)宣传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协助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七)完成区地名****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经邀请可以列席有关区划、地名管理的专业会议、专题研讨会,参与咨询论证活动。
2.根据需要可以按规定查阅地名相关文件资料。
3.可以独立提供论证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1.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出具的论证意见或建议签名确认,并对论证意见的结论真实性负责。
2.保守在参与咨询、论证等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政府信息;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泄露咨询论证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
3.****委托,不得以“**区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4.接受**区地名****办公室、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区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后报指定收件邮箱。
2.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指导推荐人填写《**区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经单位审核(退休人员可交原工作单位审核、一式两份)盖章后报指定收件邮箱。
(二)申报期限:2024年9月18日—10月10日。
(三)咨询地址及联系方式:**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223****民政局);收件邮箱:****@qq.com;联系人:王飞燕,联系电话:023-****3745。
(四)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区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提供),职称、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则提供),以上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不限年龄、性别、职业、地区等条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区地名****办公室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区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
(四)**区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由区地名****办公室负责选聘、调整。
(五)请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积极推荐专家人选。
附件:**区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
**市**区地名****办公室
****民政局代章)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区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籍贯 | 健康状况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身份证号 | 报名方式 |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 |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工作简历 | ||||||
擅长专业或领域 | ||||||
主要成果获奖情况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本人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区地名联席办意见 | (代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