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本项目场地位于****工业园B区8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4°25′25.01″、N30°37′57.60″。
项目概况:该项目地块位于**省****工业园B区8号。根据******储备中心提供的宗地图,本地块调查区域面积约9351m2。1958年前该地块为空地,1958年-2005年为****公司水泥厂,2005-2024年为****,2024年3月地块内企业开始拆除,目前为空地。目前搜集到该地块2005-2020年历史图像,2005年之前历史图像缺失。由历史卫星图像可知,2005年时,地块内为****公司水泥厂水泥罐组、办公楼;2006-2020年,地块内为****,未发生较大变化。
该场地污染区域主要为生产车间和罐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潜在污染物主要为pH、重金属(砷、锑、铍、钴、钒、钡等)、有机物(萘、甲醛、丙烯酸、巯基乙醇、聚醚、苯并芘等)、无机物(氟化物等)、石油烃等。
该地块现状用地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M****广场用地(G)(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除外)。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调查方案: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在场地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为6.0m,在采样点纵向深度上自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4个土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个基本项目、1个其他项目(****)及pH、氟化物、锑、铍、钴、钒、钡共计53项。地下水监测井钻孔深度为6.0m,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5项(放射性、细菌除外)、镍、挥发性有机物(VOCs)23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锑、铍、钴、钒、钡共计76项。
调查结果:本地块内部分土壤点位呈碱性,所有检测指标均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场地内地下水水质呈中性,对照点偏碱性,相差不大;场地内4个地下水样品存在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氟化物、碘化物、砷、锑、镍、苯并[a]蒽、****、钒的超标(超出IV类标准限值)情况,对照点该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或未超标,相差倍数较大,故场地内地下水存在污染。
调查结论:结合以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的分析结果可知,本地块除砷、钴、钡外其余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所有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出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地下水部分检测指标超过IV类标准限值及对应标准,可列为污染地块,建议后期使用前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