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阳光心理医院有限公司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2MAC5U0R41E | 建设单位法人:刘洪强 |
刘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西路-88-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西路-88-1号 |
经度:122.14486 纬度: 37.3733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2 |
威环环管表〔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2MAC5U0R4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002MAC5U0R41E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3********264800A | 竣工时间:2024-07-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024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护理接待规模10950人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护理接待规模10950人次/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挂号-初步诊断-检查及处置-取药-离院2.挂号-初步诊断-住院-检查及处置等其他治疗-病情评估,符合出院条件-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1.挂号-初步诊断-检查及处置-取药-离院2.挂号-初步诊断-住院-检查及处置等其他治疗-病情评估,符合出院条件-出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污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区废水、病房区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保洁废水、检验废水、煎药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生活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煎药废气以及艾灸废气,项目污本处理设施封闭管理,恶臭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減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煎药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艾灸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均通过专用烟道输送至楼顶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药房、诊疗等区域产生的非医疗垃圾废包装以及中药渣、艾灰,其中非医疗垃圾废包****回收部们回收利用,中药渣、艾灰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废填料、污泥等,紫外灯管、医疗废物、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栅渣暂存于格栅井,污泥暂存于储泥池,废填料随产随清,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要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污水:项目污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区废水、食堂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病房区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以及煎药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门诊区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病房区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化验室检验废水以及煎药清洗废水混合,一同经化粪****处理站处理,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食堂以罐装液化气为燃料,设2个灶头,属于小型规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所附建筑物顶1.5m排气筒排放。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单间内,进行封闭管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等。项目利用无烟艾灸条进行艾灸理疗的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艾灸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熬制中药的过程中挥发一定量的无毒无害异味气体;艾灸废气、煎药废气一同经活性炭烟雾空气净化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烟机风道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项目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①项目内部各固定噪声源,特别是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产品并采取严格的噪声控制措施②项目在就诊人员活动区设置禁止喧哗等警示标志③项目外城市干道限速、禁止鸣笛。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药房、诊疗等区域产生的非医疗垃圾废包装以及中药渣、艾灰,中药渣、艾灰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非医疗垃圾废包装****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库位于院区东北角,占地面积约4m2,根据项目的一般固废数量、存储周期分析,能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项目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后期运行中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废填料、污泥。****处理站产生的废填料随产随清,不储存;栅渣暂存于格栅井中,污泥暂存于储泥池中消毒,清掏前应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中表3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其他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院区东北角,占地面积约4m2;格栅井位于****处理站内部),占地积约1m2;储泥池位于院区西南角,占地积约2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废。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4.5“医疗废物控制要求”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1.煎药废气、艾灸废气一同经活性炭烟雾空气净化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活性炭烟雾空气净化机可吸附异味、净化烟尘。2.项目食堂设2个灶头,属于小型规模。项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表4“小型”标准要求。依据验收期间检测数据,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7月22****环境局**分局予以备案,预案中涵盖项目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7168 | 0 | 0 | 0 | 0.717 | 0.717 | |
0 | 0.77 | 0.86 | 0 | 0 | 0.77 | 0.77 | |
0 | 0.11 | 0.18 | 0 | 0 | 0.11 | 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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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标准要求,同时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要求。 | 项目污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区废水、食堂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病房区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以及煎药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门诊区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病房区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化验室检验废水以及煎药清洗废水混合,一同经化粪****处理站处理,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污水中pH监测结果范围为7.5~7.6(无量纲),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石油类、总氰化物监测结果均未检出;其余各污染物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09mg/L、生化需氧量25.4mg/L、悬浮物52mg/L、挥发酚0.07mg/L、氨氮15.0mg/L、总磷2.5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0mg/L、氟化物1.43mg/L、总余氯1.88mg/L;消毒接触池出口排放污水中总余氯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为3.10mg/L;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表1二级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消毒接触池出口污水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4.2.7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 | 项目食堂以罐装液化气为燃料,设2个灶头,属于小型规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所附建筑物顶1.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排放浓度平均值最大值为0.7mg/m3,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表4标准要求。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 |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单间内,进行封闭管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等。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浓度监测结果中臭气浓度未检出,其余各污染物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氨0.16mg/m3、硫化氢0.009mg/m3、氯气0.06mg/m3、****处理站内最高体积分数)0.000236%,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表2标准要求。 | |
3 | 活性炭烟雾空气净化机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要求。 | 项目利用无烟艾灸条进行艾灸理疗的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艾灸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熬制中药的过程中挥发一定量的无毒无害异味气体;艾灸废气、煎药废气一同经活性炭烟雾空气净化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臭气浓度13(无量纲)、颗粒物 0.395mg/m3,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18-2008)3类 |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烟机风道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项目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①项目内部各固定噪声源,特别是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产品并采取严格的噪声控制措施②项目在就诊人员活动区设置禁止喧哗等警示标志③项目外城市干道限速、禁止鸣笛。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60dB(A),夜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50dB(A),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药房、诊疗等区域产生的非医疗垃圾废包装以及中药渣、艾灰,其中非医疗垃圾废包****回收部们回收利用,中药渣、艾灰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废填料、污泥等,紫外灯管、医疗废物、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栅渣暂存于格栅井,污泥暂存于储泥池,废填料随产随清,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要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药房、诊疗等区域产生的非医疗垃圾废包装以及中药渣、艾灰,中药渣、艾灰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非医疗垃圾废包装****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库位于院区东北角,占地面积约4m2,根据项目的一般固废数量、存储周期分析,能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项目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后期运行中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废填料、污泥。****处理站产生的废填料随产随清,不储存;栅渣暂存于格栅井中,污泥暂存于储泥池中消毒,清掏前应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中表3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其他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院区东北角,占地面积约4m2;格栅井位于****处理站内部),占地积约1m2;储泥池位于院区西南角,占地积约2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废。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4.5“医疗废物控制要求”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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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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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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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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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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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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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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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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