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三次招标)已由 ****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3〕12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 9月 19日至 2024年 9月 24日, 每日 8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登录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接受 不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5.6其他资格条件:合同包1(****“智慧校园”第三方测试):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合同包2(****“智慧校园”安全测评):无;。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
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人出现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全额补缴1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即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14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开标时间:2024-10-14 09:10:00
8.2开标地点:福****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林先生
电子邮箱:/
传真:/
电话:132****2898
地址:**市工业路45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17室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56、****2069
传真:/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市**区湖东路78号
联系电话:0591-****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