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1.1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名称:**互****工园区海关监管库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1.4采购内容:焚烧炉设备房、1号库房监管区划线、海关监管库标识牌、安全警示牌、区位号码牌、管理制度牌、挡鼠板、围栏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
2、报价要求
2.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报价包括**互****工园区海关监管库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2.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发票。
2.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9月18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3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4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5、询价响应函:见附件1。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00时00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1日0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1日10时00分。
6.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6.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7、确认
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规定时间前,在采购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未在规定的时间确认的,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
地 址:**省**市绥芬****区管委会大楼5楼506室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9****5510
监管部门:****综合部
联系电话:183****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