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纸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特种纸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兴港东路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97889万元,****开发区大港街道兴港东路8号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特种纸项目(重新报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直****处理厂(调节池+初沉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放流池),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三)本项目涂布浆料混合车间投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复卷分切工序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22m的DA029排气筒排放。热敏纸涂布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排气风机抽至28m高的DA026、23m高的DA030排气筒排放。涂布车间烘干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标准。厂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复卷分切工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边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布浆料混合人工投料过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涂布浆料混合车间的研磨机、涂料输送泵和涂布车间的涂布机、复卷机、车辆运输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PE膜和废打包带、废珍珠棉、废牛皮纸、灼烧残余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