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协议中凭借垄断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市监反垄断函〔2024〕129号)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严肃查处一批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协议中凭借垄断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问题,规范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经营服务,促进供水供电供气行业自律,推动广大企业降本增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我区将开展整治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协议中凭借垄断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在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协议中凭借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凭借垄断地位,在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协议中设置以下“霸王条款”行为:
(一)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用水用电用气企业受水受电受气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指定交易行为;
(二)强制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三)没有正当理由,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拒绝交易行为;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计费,重复收费,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其他“霸王条款”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征集:0746-12315(12345);
(二)电子邮箱:****@163.com;
(三)联系地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股(**市**区徐家井街道潇水中路24****管理局106室)
四、有关说明
1.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2.举报人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包括涉嫌问题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据等内容,以便进行核查处置。
3.对恶意举报、虚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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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