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供电局职工技术创新项目(第一批)(基于视觉识别的叉车作业情况记录装置测试加工、一种新型电子仓库四号定位牌等项目)(三次采购)(采购编号:****)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4****供电局职工技术创新项目(第一批)(基于视觉识别的叉车作业情况记录装置测试加工、一种新型电子仓库四号定位牌等项目)(三次采购)”(招标编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标的28、36采购文件中,涉及“2.6标的清单”及技术规范书“1标的概况”和“4时间进度要求”,存在原定服务期/工期不足、原计划工期及时间进度过程节点结束时间早于本次开标时间的情况,现将“2.6标的清单”服务期/工期及技术规范书“1标的概况”工期统一推迟调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原技术规范书时间进度要求中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的子任务工期要求,统一推迟调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0月31日”,原技术规范书时间进度要求中2024年10月31日结束的子任务工期要求,统一推迟调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
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采购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sg.cn
(二)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n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天**二路2号 | 地 址: | **市**区**路178号 |
联 系 人: | 何工 | 联 系 人: | 杨工 |
电 话: | 020-****2942 | 电 话: | ****100100-2-0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建鑫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盖章位置】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