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
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中段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69.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 服务范围:****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主要建设内****电站点346座,配备10台120kW****电站点6个,配备4台120kW****电站点340个,****电站点建设比例不少于5%;以及配套安装变压器等附属设施。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20日历天,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成、苌歌、许道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350.00元,评审费据实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胜利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联系电话:193****113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胜利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项目联系人: 华 工
电 话:193****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