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年产7000吨建筑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建筑用金属制品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朱刘街道比德文新能源配套产业园B3车间
项目投资:102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省**市**县朱刘街道比德文新能源配套产业园B3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组矫焊一体机、数控火焰切割机、数控等离子切割机等生产设备37台(套),建设完成后具有年产7000吨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县朱刘街道团结路116号
联系人:黄晓洁
联系电话:153****87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37****0396
Email:"mailto:****@sft360.com">****@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等
2. 您认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 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4. 您对该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5. 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6. 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二、三项)。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