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通云路(春潮路~春**路)工程
概要:本项目南起春潮路,向北与锡沪路、二泉东路、G312 辅道平交后,下穿沪宁高速,终于现状春**路,全长约2.65k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华夏南路1号
联 系 人:周 工
联系电话:153****8150
电子邮箱:****@sina.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北二路1515号E段九层901室
联 系 人:陈 工
联系电话:176****1116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3)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体检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上网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