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坪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4********400112E | 建设单位法人:邵耀发 |
李燕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韶****工业园****泵站附近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东****处理厂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泵站附近地块 |
经度:114.02727 纬度: 24.967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4 |
韶环审〔2023〕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4********400112E003V |
2024-07-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3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4********40011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4********543214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4-15 |
2024-07-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4 |
2024-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content/1018?nocache=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位于韶****工业园****泵站附近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24.967167°,东经114.027318°),申报内容为建设东****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3519平方米,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项目纳污范围为**坪工业区整体规划区域,总纳污面积约为91.2公顷,****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365天,一天24小时连续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韶****工业园****泵站附近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24.967167°,东经114.027318°),申报内容为建设东****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3519平方米,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项目纳污范围为**坪工业区整体规划区域,总纳污面积约为91.2公顷,****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365天,一天24小时连续运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水先经粗格栅截除较大悬浮物、漂浮物,再由污水提升泵进入集水池,而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水量和均化水质。然后污水经过提升泵进入混凝沉淀池,通过投加PAM和PAC,去除部分水中悬浮物和总磷,保证后续工艺设备的正常运行。紧接着出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分别经过厌氧、缺氧、好氧区域,使水中污染物被充分去除。然后废水经MBR膜池过滤后,****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墨江。剩余污泥由剩余污泥泵抽送至储泥池,储泥池污泥经高压板框压滤机处理,将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先经粗格栅截除较大悬浮物、漂浮物,再由污水提升泵进入集水池,而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水量和均化水质。然后污水经过提升泵进入混凝沉淀池,通过投加PAM和PAC,去除部分水中悬浮物和总磷,保证后续工艺设备的正常运行。紧接着出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分别经过厌氧、缺氧、好氧区域,使水中污染物被充分去除。然后废水经MBR膜池过滤后,****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墨江。剩余污泥由剩余污泥泵抽送至储泥池,储泥池污泥经高压板框压滤机处理,将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部分和污泥浓缩部分采用离子除臭法除臭(1套离子除臭装置),各产臭点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营运期外排的综合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MBR池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间废水、药剂调配****泵站的配水井,然后连同厂外污水一并处理。其进出水水质与厂区进出水水质一致。主体工艺拟采用“混凝沉淀+A/A/O生物池+MBR膜+紫外消毒”工艺。 对室内噪声源做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 项目建成运营初期,污泥先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储存,并对其进行毒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外运至专业单位进行焚烧处理。栅渣、沉砂与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应做到日产日清;废混凝剂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内临时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根据构建筑物的布局、构筑方式,将厂区进行防渗分区。对各池体等非可视部位可能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区域,划分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强化防渗、抗裂和抗震的设计和材料选择,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污水处理部分和污泥浓缩部分采用离子除臭法除臭(1套离子除臭装置),各产臭点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营运期外排的综合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MBR池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间废水、药剂调配****泵站的配水井,然后连同厂外污水一并处理。其进出水水质与厂区进出水水质一致。主体工艺拟采用“混凝沉淀+A/A/O生物池+MBR膜+紫外消毒”工艺。 对室内噪声源做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 废包装袋、栅渣、沉砂由专业单位收集处理;废弃MBR膜、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泥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储存,待危险废物属性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根据构建筑物的布局、构筑方式,将厂区进行防渗分区。对各池体等非可视部位可能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区域,划分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强化防渗、抗裂和抗震的设计和材料选择,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不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66.2256 | 73 | 0 | 0 | 66.226 | 66.226 | |
0 | 17.22 | 27.01 | 0 | 0 | 17.22 | 17.22 | |
0 | 0.68 | 1.91 | 0 | 0 | 0.68 | 0.68 | |
0 | 0 | 0.33 | 0 | 0 | 0 | 0 | |
0 | 0 | 8.76 | 0 | 0 | 0 | 0 | |
0 | 2941.6 | 7009 | 0 | 0 | 2941.6 | 294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格栅集水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设施、污泥池、污泥脱水间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 | 采用预处理工艺(格栅、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A/A/O生物处理+MBR过滤)+紫外消毒 | 本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监测值均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离子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各区域产生的臭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后,统一输送到一套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 | 排放口恶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排放限值,厂界浓度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墙、吸声罩、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均已建成 | 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弃MBR膜、废紫外线灯管、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 废包装袋、栅渣、沉砂由专业单位收集处理;废弃MBR膜、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泥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储存,待危险废物属性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 | 本工程设置一个容积为1989m3的事故应急池,位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下方,为全地埋设置,尺寸为34m×13m×4.5m,事故池设计的停留时间为12小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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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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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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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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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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