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环辐审〔2024〕15号 关于****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37514/2024-22914 文 号 : 咸环辐审〔2024〕15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
名 称: 咸环辐审〔2024〕15号 关于****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二、项目总投资为4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38%。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优选低噪声设备,****电站厂界噪声和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电站内事故油处置系统,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变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物质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直接影响。
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处理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你公司应科学组织、严格管理项目施工过程,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纠纷,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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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