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段扩建工程——平潮镇三改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段扩建工程——平潮镇三改项目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段扩建工程——平潮镇三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段扩建工程——平潮镇三改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区平潮镇湾子头村。
2.1.2 建设规模:**区平潮镇因G40高速公路建设,需对相关道路、渠道、河道等基础设施进行迁改,即建设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段扩建工程——平潮镇三改项目,该项目主要涉及平潮镇湾子头村,改造建设内容主要为土方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泵房改造,照明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为:456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算。
注:CA系统工期统一填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二年。
(注:投标时CA系统中质量统一填写合格)。
2.2 招标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道路、排水、照明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月 18日至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29日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在规定的60 分钟内完成标段解密(锁)工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本项目******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区平潮镇建设路 | 地址 | **区朝霞路鑫河湾奥建大厦 |
联系人 | 金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话 | 158****1689 | 电话 | 151****9000 152****0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