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遣返站信息化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R R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遣返站信息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8599.39平方米,设计羁押用房84个,羁押容量500床位,由羁押用房、办公用房、民警宿舍、后勤保障用房等建筑单体组成,根据招标人工程实际需求实施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的弱电线路和管井的开挖、回填及恢复等工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0: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799.62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顺强(注册编号:鲁137********10290;身份证号:372824********2717 ) | |||||||||||||
专职安全员 | 曾旺(证书编号:鲁**C3(2018)****926;身份证号:370829********1716);贾希虎(证书编号:鲁**C3( 2012)****313;身份证号:370982********269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第二****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2286.63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正如(注册编号:桂145********01132 ;身份证号:450105********013X) | |||||||||||||
专职安全员 | 林俊全(证书编号:桂**C3(2014)001059;身份证号:450981********329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5240.86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魏德俊(注册编号:桂145********07221;身份证号:450803********5817) | |||||||||||||
专职安全员 | 陈有相(证书编号:桂**C3(2019)****086;身份证号:452122********00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调味品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壮****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