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二、中标单位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3100.00元
服务类 |
名称:******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改造(项目投资额188.5万元)、市智慧政务平台(项目投资额951.65万元)、数据直达基层(项目投资额39.8万元)、市政务云(城市超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184.66万元)等4个项目开展结算审计,分别签订四份结算审计合同并出具4份专业的审计报告。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四、****小组人员名单:潘妍,鲍枫、宇阿娟、左碧胜,姚建智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0562-****005)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湖东路666号
电话:05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