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 **** 委托,对 **县**街道上桥村檀树路口商业楼(檀树路2号)房屋出租项目 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街道上桥村檀树路口商业楼(檀树路2号)房屋出租项目
2、出租范围:**县**街道上桥村檀树路口商业楼(檀树路2号),面积约为7003平方米(其中招标人自留办公用房一间);该区域场地出租用途以现状的经营种类为主体,未经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更改场地用途,否则招标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注:上述出租面积不重新复量。(意向投标人可在报名前对出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3、出租年限:8年。
4、招标底价:176万元/年。(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无效)
5、竞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在**县****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有效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8日10:00时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紫园大厦13楼);
注:报名联系方式:188-8866-8985(报名前可先电话联系****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按《**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公司
3、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4、银行帐号:600********294791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万元整。
6、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联系电话:王女士/158****0074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公司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①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抵作承租款(中标人在中标后3****公司办理手续),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后退还。②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六、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3:30起~2024年9月26日14:30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4:30时整(**时间)。
开标地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县**街道竹口路189号,****办事处1楼)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租金的支付
1、承租期限为8年,分8期付款(即:1年1期付款):
2、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年度租金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大限度给予中标人6个月装修工期(免租金)。第二年度租金,承租方应于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该承租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度租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房产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并由出租人任意处置。
3、本项目租金为阶梯式增长,第1-3年租金按中标价进行支付;第4-6年租金,在第3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第7-8年租金,在第6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租金、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300元/份的资料费(不退)。
2、中标人在租用期间,该区域场地需以现状的经营种类为主体,未经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更改场地用途,否则招标人有权收回出租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根据场地现状,按消防、环保、工商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4、承租方需无条件参加监管部门安排的培训活动,涉及培训考试的需合格通过,涉及费用的自行负责。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场地的消防、水电、安全生产、物业维护及管理等费用自行负责。
6、承租方需在中标后2个月内,提供承租房屋“经营项目”的材料证件等相关备案资料(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到招标人处进行备案登记,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租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
7、承租方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并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最大限度给予中标人6个月装修工期(免租金)。
8、因原承租方经营问题,导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重新公开招租。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依法转租),原承租方进行转租的部分房屋,未履约完毕的延续至房屋转租合同(原承租方与转租方租赁合同)到期止,部分转租房屋租金按房屋转租合同进行协商结算,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向原承租方进行收取,部分转租合同到期后,租赁房屋由中标人自行依法经营。
9、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宁****社区上桥村
联 系 人:金苗富
电 话:135****0134
招标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紫园大厦1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8985
门户网站:09/18 17: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