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2024年**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堽城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2024年**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堽城片区)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市****2024年**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堽城片区)监理 2.2项目编号:**** 2.3建设概况:主要内容包含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智慧农业等。 2.4计划工期(服务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结余资金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45.12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地 址: **县罡城镇 联 系 人:殷波 电 话:0538-****2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长城路东御驾新苑A区沿街商业楼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 侯亚楠 电 话:0538-****988 8. 异议和投诉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侯亚楠 联系方式:0538-****98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538-****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