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第二次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服务单位选定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34万元
报价要求:下浮率不得低于1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主副食品采购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果国家标准调整,即按新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协议或重新组织采购,最长不超过2年。如遇政策规定调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09月25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
地点:****(**市**区迎春大街170****中心7楼706)。
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且采购机构通知供应商支付标书费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箱:****@163.com 。
2、线下报名。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并缴纳标书费后领取招标文件。申领地点:****(**市**区迎春大街170****中心7楼706)。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4时30分。
地点:****706会议室(**市**区迎春大街170****中心7楼7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14时30分。
地点:****706会议室(**市**区迎春大街170****中心7楼7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审。****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和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上同步发布。
2、纪检监督举报方式: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535-****0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迎春大街170****中心7楼706
联系人:韩梓翊、马艺萌
联系方式:053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