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就是**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市生态文明建设,重塑“蓝天、碧水、净土、**”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财资环函〔2023〕14号)有关要求,******局申报的“**市黔中城市群-**石漠化集中连片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获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县一定补助资金以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及时完成建设施工任务,****采取比选方式,对《**市黔中城市群—**石漠化集中连片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满足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黔中城市群—**石漠化集中连片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代理比选;
2.项目地点:**县;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4.建设规模及内容:完成所属区域4.74公顷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个,消除2个地质环境隐患点,恢复植被面积4.74公顷,治理边坡面积0.2公顷,治理采坑面积0.3公顷,盘活土地面积4.74公顷;
5.代理工作时限:至提交项目书面报告止。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9日,按照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1日16:00之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县**街道富强路8号
联系方式:152****5587(朱光辉)
附件:比选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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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