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务段轨枕刻字机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2024****工务段轨枕刻字机购置(二次)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工务段轨枕刻字机购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024年高铁轨枕刻字机购置项目(二次):2台。
序号 | 配件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定制气动打标机 | 台 | 1 |
2 | 发电机 | 台 | 1 |
3 | 气泵 | 台 | 1 |
4 | 小推车 | 台 | 1 |
注意:1.以上配件构成1台轨枕刻字机。 2.若刻字机为充电式,且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可以不配备配件。 |
交货地点:**省**市**县**南高铁综合车间
交货期:2024年12月15日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投标文件应附上生产厂家出具的正式产品说明书。
3.1.4投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家、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
3.1.5投标人****集团暂停或停止**关系期限内。
3.1.6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1.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机关列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法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市**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1号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盖红章)获取招标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原件、签字);
(3)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恕不邮购。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开标地址为**市**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平****北路55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3****03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1号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50****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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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