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于2024年7月~9月开展**区**北路街道hk191A-03地块(180街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以识别地块以及周围区域在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是否产生可能的污染源,确定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地块基本信息:**区**北路街道hk191A-03地块(180街坊),位于**区**市**区吴淞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路,南至**路,西至吴淞路,北至hk191A-05地块(180街坊),地块占地面积约为14389.69m2。 地块历史及现状: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住宅、**钟厂(行业属于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业C4030,进行机械闹钟的组装、销售)、****公司的配电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住宿、餐饮服务)、东北部商务办公楼及****门市、空地等。目前主要为闲置建筑和空地。地块未来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及规划道路(S1),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项目识别的潜在污染情形为:地块内:(1)**钟厂生产过程、产废环节若管理操作不当,可能导致油类滴落地面或废金属部件磨损等情形,污染物通过潜在的地面裂缝下渗污染本地块环境;(2****公司的配电房配电设施的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绝缘油等物质的使用,若操作不当可能导致绝缘油泄漏;(3)暗浜区域外来填土可能存在环境风险。地块周边:(1)辛克试验机厂生产过程、产废处理若操作、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污染物质泄漏。污染物通过大气、地下水等途径迁移至本地块内部;(2****医院(北部)运营期间若医疗废水发生泄漏或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可能对本店地块环境产生影响。 依据《**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结合地块及周边的历史及现状,本地块存在62号文规定的8种情况中第(1、)(6)项发生的可能(详见3.9章节),应按照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调查工作。本地块识别出的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氰化物、多氯联苯。 2.布点采样 项目组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3日进行现场施工和采样工作,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方法,在地块内布设了5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采样点位和2土壤采样点位,同时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采样对照点,钻孔(建井)深度为6 m。采集土壤样品28个(含对照样品3个、平行样品3个、),采集地下水样品7个(含对照样品1个、平行样1个),质控样品6个(土壤采样设备清洗样、地下水采样设备清洗样各1个、地下水运输样2个、现场空白样2个。 现场钻探、样品采集及样****集团****公司完成(实验资质及检测报告见附件)。现场样品采集过程中土壤和地下水色度、气味等均未发现异常。 3.分析指标 各介质样品的检测项目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21项(锑、铍、钴、钒、挥发性有机物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石油烃类1项、氰化物、多氯联苯)。 4.调查结论分析 ****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如下调查结论: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8.19~8.40;共检出10种重金属(汞、砷、镉、铜、铅、镍、锑、铍、钒、钴)、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二苯并(a,h)蒽、苯并(b)荧蒽、 #17627;、茚并(1,2,3-c,d)芘、苯并(k)荧蒽、苯并(a)蒽、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重金属六价铬和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的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7.4~7.6;共检出6种重金属(砷、铜、镍、锑、钴、钒)、1种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重金属六价铬、汞、铅、铍、镉和其余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均未检出。砷、铜、镍、锑、钴、1,2-二氯乙烷的检出浓度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钒、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值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的结果及相关政策法规,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所有检出指标均符合所选评价标准,因此,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和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