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安全管理,保障入园人员安全,****园区增加、更换部分监控摄像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西大门已重新投入使用需增加4台监控摄像头,三期墓区B区**廊需增加1台监控摄像头,烈士墓、军人墓、**堂部分老旧摄像头共需更换5个摄像头,共计10台。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1.7万元以内(包括施工、辅材等费用),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安装方案,并根据方案做出报价,报价应不超过预算金额17000元整。如需咨询或现场勘察可与总务办林先生联系,联系电话0591-****9763
2、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选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能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中选人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果设备故障不能及时修复而中选人有条件提供替代设备的,则必须提供替代设备供采购方临时使用。质保期内经修理后不能复原的,中选人应免费予以更换(同一型号、产地)。有质量问题3个月内无条件退货。
三、规格参数
四、供应商中标方式
****园区增加、更换部分监控摄像头项目采用公开采购,供应商按我处项目需求进行报价,按照低价者竞得原则确认中标供应商。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有效期内制造或经销本项目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营业期限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等)或企查查的企业信用报告。
5、报价清单一览表(需包含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进行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六、其他事项
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未能签订的,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费用;如二次采购的成交价格高于本次成交价格的,高出部分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材料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前。
八、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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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区文林路46号
联系人:林世明
联系方式:0591-****9763、0591-****0757
****园区增加、更换部分监控摄像头项目报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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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增加、更换部分监控摄像头项目报价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