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县工挂[2024]18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开发区人民西**侧、****公司东侧 | 13118 | 工业/一类工业 | 1.2 ≤ 容积率 ≤ 2.5 | 45 ≤ 建筑密度 ≤ 60 | 绿化率 ≤ 6 | 50 | 66 | 327.95 | 10(元/平方米)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省**市**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台阳﹒博雅苑写字楼A座801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8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上述地块的交易起始价均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税、规费。3、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4、竞得人需执行**县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都按挂牌时现状执行。5、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10内交付土地,同时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委(外经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自然**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一)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5-****1655
联系人:张女士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相关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