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石墨材料深加工(光伏产业)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9MA3WK6E148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蒙 |
李建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任** |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科技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纯石墨材料深加工(光伏产业)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科技路6号 |
经度:116.558300 纬度: 35.5157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6 |
济环报告表(**)〔2024〕0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9MA3WK6E14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0MABXAJ871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searc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1.5万套石墨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6000套石墨制品 |
一期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简述: (1)切割: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首先对外购的等静压石墨原材料采用砂线切割机切割成所需要的尺寸。 (2)机加工:利用数控车床、雕刻机、**铣、卧铣、普通机床等设备对切割好的石墨进行雕刻、铣槽等机加工,加工成客户指定形状的石墨制品。 (3)打磨抛光、包装外售:对机加工完成的工件利用砂纸或抛光布对石墨表面进行抛光处理,从而提高石墨表面的光洁度**整度。打磨抛光后即为石墨制品成品(光伏产业晶炉热场石墨制品、半导体产业石墨制品、石墨加热器、石墨保温桶、石墨坩埚、石墨真空炉配件等石墨产品),成品进行包装后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 (1)切割: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首先对外购的等静压石墨原材料采用砂线切割机切割成所需要的尺寸。 (2)机加工:利用数控车床、雕刻机、**铣、卧铣、普通机床等设备对切割好的石墨进行雕刻、铣槽等机加工,加工成客户指定形状的石墨制品。 (3)打磨抛光、包装外售:对机加工完成的工件利用砂纸或抛光布对石墨表面进行抛光处理,从而提高石墨表面的光洁度**整度。打磨抛光后即为石墨制品成品(光伏产业晶炉热场石墨制品、半导体产业石墨制品、石墨加热器、石墨保温桶、石墨坩埚、石墨真空炉配件等石墨产品),成品进行包装后外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石墨切割、机加工及打磨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在每个产尘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封闭车间内生产,未收集的粉尘经车间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企业对沉降在车间地面的粉尘及时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石墨切割、机加工及打磨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在每个产尘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封闭车间内生产,未收集的粉尘经车间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企业对沉降在车间地面的粉尘及时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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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项目在每个产尘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照90%计,除尘器配套风机风量为50000m3/h。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两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5.4mg/m3,排放速率两天的最大值为0.047kg/h,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速率(10mg/m3,3.5k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合理布局在车间内,加强了生产车间封闭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合理布局在车间内,加强了生产车间封闭性;振动设备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禁止午间和夜间运输;厂界设置围墙并进行绿化。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处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8dB,夜间不生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包装、废砂纸和废抛光布、除尘器和落地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除尘器和落地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石墨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砂纸和废抛光布收****公司;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中有关规定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包装、废砂纸和废抛光布、除尘器和落地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除尘器和落地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石墨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砂纸和废抛光布收****公司;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中有关规定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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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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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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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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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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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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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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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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