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建设单位)的2024年**市**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18日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投标人名称总笔画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公司) | 孟军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02222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
21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6486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市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陶家路江以东段)一期;完工(竣工)日期:2024年4月19日;合同金额:7299.7603万元。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肖鹏;职称: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C330****227647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公司(****公司) | 陆樊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16772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
21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6827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南苕溪(科技大道-**大道段)南侧河岸提升改造工程;完工(竣工)日期:2021年7月12日;合同金额:785.7308万元。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陈秀华;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831857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公司(****公司) | 戴邱强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133********01229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
21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081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亚岭下镇石塘街村下金造地改田项目;完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7日;合同金额:****823元。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吕福青;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Z330****301000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公司 | 李春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05217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
21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016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2022年度**区益农镇五六二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完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合同金额:1044.0958万元。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徐鑫;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9012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公司 | 鲍心阳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05541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
21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5936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2021年**市**区驿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西陡门村、春晖村、五好村、鲁西闸村、五洲村);完工(竣工)日期:2022年7月4日;合同金额:1041.2266万元。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董志华;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831752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评标办法“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 ||||||||
2 | ****公司 | ||||||||||
3 | ****公司 | ||||||||||
4 | ****公司 | ||||||||||
5 | ****公司 | ||||||||||
6 | ****公司 | ||||||||||
7 | ****公司 | ||||||||||
8 | ****公司 | ||||||||||
9 | ****公司 | ||||||||||
10 | ****公司 | ||||||||||
11 | ****公司 | ||||||||||
12 | ****公司 | ||||||||||
13 | ******公司 |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14 | ******公司 | ||||||||||
15 | **金泉****公司 | ||||||||||
16 | ****公司 |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上****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