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潘二煤矿潘四**瓦斯抽采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二煤矿潘四**瓦斯抽采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潘二煤矿
环评单位:**思科环境****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
项目概况:潘二煤矿潘四**瓦斯抽采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市****煤矿潘四**工业场地东北角,建设内容**1个入井钻孔并敷设一路DN800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泵房内更换4台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改造供配电系统、冷却水系统、监控系统。改扩建完成后年可抽采瓦斯1200万m3。工程投资6328.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本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非作业地面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挡围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车行驶扬尘,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加强车辆管理并使用清洁燃料,不得在施工区内搅拌水泥,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管道安装及设备连接焊接时会产生的少量烟尘,为减少各种焊接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使用符合要求的焊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焊条;柴油发电机设置尾气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氧化催化转化器(DOC)和颗粒过滤器(DPF),有效净化和减少尾气排放。
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气主要为瓦斯抽采系统负压收集抽采的瓦斯,本项目抽采的为低浓度瓦斯(甲烷浓度 10%左右),采用排空管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为 CH4,建设单位应做好瓦斯排放监测工作,严禁排放甲烷浓度30%以上的高浓瓦斯。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潘四****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1级标准后排入泥河;钻井废水经泥浆池后回用于钻井,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施工围墙、降噪安全围帘等,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加强设备及人员操作管理等措施防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含油抹布,暂存于潘四**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施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建筑废料、钻井废液、钻井岩屑和生活垃圾。钻井废液暂存于废浆干化池中,待钻井结束后投加泥浆固化剂固化后和钻井岩屑、建筑废料作为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运营期间一般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下来后直接回收,不在潘四**贮存。生活垃圾依托附近居民区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防控使用柴油机器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风险。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建设时段采取相应经济、有效、合理的各类水保措施进行防护,减小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完成后,需对区域内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到施工前水平。项目结束后或临时用地到期后,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项目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联系方式:传真:0554-****180电话:0554-****180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三楼****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