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的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房屋情况、租赁底价、租期及竞租保证金
石柱县沙子镇人和居委银杏街原烟站整栋,面积约1141㎡,底价20000元/年,租期5年,竞租保证金2000元。
二、经营方向
招租房屋经营项目、范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租方安全管理需要,不得用于从事危化物品、易燃易爆、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活动。承租意愿者报名时需说明并登记租赁用途,需与出租方规定相符。如承租意愿者在报名时隐瞒、欺骗出租方,导致承租后经营项目、范围与报名时填写的经营项目、范围不一致,经查证属实,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三、招租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二)本次房屋招租采取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竞租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三)竞租保证金按照以招租底价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总额的2%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按照合同金额5%收取。竞租保证金须在报名截至时间前按要求****银行账户,竞租人在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公开竞价招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和招租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四、竞价方式
(一)1.同一标的物有两位或两位以上报名者,在不低于房屋竞租底价基础上,进行报价。各意向承租人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招租方将以各意向承租人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并根据最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为承租候选人;2.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者,最高报价者有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优先获得承租权。最高报价无原承租人的,则在最高报价者之间重新报价(重新报价不得低于原报价),最终确定承租候选人;3.若最高报价者无故放弃承租权、未按规定缴纳租赁保证金、被查实存在经营项目、范围不符合招租方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影响招租结果的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权可由第二报价高者获得,并以此类推,也可由招租方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若价高者无故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如报名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直接协议出租。
五、竞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应线下提交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登记时应线下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合法有效印章,以及竞租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线下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自然人授权委托他人报名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竞租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 2024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
****公司****公司综合科(**市石柱县**街道都督大道11号高成大厦1407室),联系人:毛先生 , 联系电话:023-****1305。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招租门面处张贴、本单位内网、系统外网。
九、其他说明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由承租人自行前往查看,出租方不集中安排。房屋实行现状出租,装修、整修费用和社会管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租期内,房屋年租金不递增。
(三)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间擅自转让、转租给他人,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及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承租方一律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不得违反出租方的禁止性规定内容,改变经营项目、范围,禁止更改房屋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并扣除已缴纳租金及押金,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五)水电费、燃气、物业、电视、电话、网络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房屋招租事宜解****公司****公司。
(七)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银行账户。
户名 | **** |
开户行 | ****银行****公司石柱支行 |
账号 | 450********10000559 |
十、竞价招租时间、地点
2024年9月29日上午10:30,****公司****公司1204会议室(**市石柱县**街道都督大道11号高成大厦1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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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