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七月六日第 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中心的管理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2. 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 $500.00)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 1)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 www.****.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3.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中心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4.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5. 投標人須將投標書交往體育局總部,連同支付予“體育基金”澳門元伍拾貳萬陸仟圓正( $526,000.00)的臨時擔保交往體育局的財政財產處。
6.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為遞交投標書所定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7. 開標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8.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 90)日內有效。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張子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