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33-2吉林油田分公司新木采油厂报废47台单井罐及分离器转让项目
(2024)3133-2****公司****油厂报废47台单井罐及分离器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19 09:48:45
挂牌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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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33-2****公司****油厂报废47台单井罐及分离器转让项目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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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万元(人民币元) |
5工作日 |
2024-09-19 |
否 |
拍卖 |
1、拍卖会结束后受让方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文件各两份,在5****油田****公司1号楼412室办理合同签订事宜,过期不来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拍卖成交结果,****集团有限公司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合同。产权交易机构在出让方、受让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到****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支付成交价款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未能按出让方要求提货,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由出让方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返。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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