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合同变更公示
**市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合同变更公示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9-19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
招标项目名称: **市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标段名称名称: **市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本项目建设单位: **** 中标单位: **** 中标费率: 99.30 % 招标内容: (1)工程范围:改**文站28处;**水文站28处、水位站2处;改**文监测设施157处;****试验场3处。 (2)工作范围:对上述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 |||
变更内容: 监理人一般义务增加内容: (23)协调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检测、供应各方面关系; (24)验收施工竣工资料,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25)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26)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委托人; (27)监理人每半个月向委托人通报监理情况。按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形式的监理月报; (28)完成监理工作总结; (29)免费为委托人进行设计咨询,与设计单位进行良好沟通,提出合理建议,保证结构和使用功能满足委托人需要,完善图纸设计。 (30)完成规范中规定要求的其他监理工作。 (31)按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完成或完善工作程序。 (32)对承包人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支付节点,**委托人和承包人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时验收承包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审查,签认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发现承包人未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必要时应责令其暂停施工。 (33)对承包人编制的有效空间作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 | |||
变更费率: %(变更后合同费率: %) | |||
变更原因说明: **市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监理二标合同,在复核合同内容时发现较招标文件有漏项,现补全相关内容,重新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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