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路与学业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80米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 |
项目名称 | ****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配电安装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广场二期A1栋901室 | |
投标报价:****788.91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胡晓晴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28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园区**北路与北城大道**创智天地A02栋902 | |
投标报价:****221.33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4分 | |
项目负责人:刘小认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6877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市**新区智慧谷科技研发孵化平台4号214-216号商铺 | |
投标报价:****797.80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3分 | |
项目负责人:陶鹏飞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9288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博****公司、******公司、******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市****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人工单价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安明****公司、****公司、**中创****公司、******公司、吉****公司、**东江****公司、******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处未手写本人签名,不符合****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文件要求,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1****80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梅工,联系电话:138****350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